泗水借贷合同纠纷处理、管辖法院确定及合同无效情形解析

一、普通借贷合同争议的处理方式

  1. 协商解决
    指合同纠纷的当事人,在自主且相互体谅的原则下,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以及合同约定,通过阐述事实、摆明道理的方式,达成和解协议,自行处理合同纠纷的一种途径。这是最有益于维持双方关系的解决办法,有助于防止双方产生更深层次、难以挽回的矛盾。
  2. 调解处理
    指双方当事人自愿在第三方(即调解人)的主持下,在查明事实、分清责任的前提下,由第三方对纠纷双方进行解释疏导,促使他们相互体谅、让步,达成和解协议,进而解决纠纷的活动。
  3. 仲裁解决
    即由第三方依据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仲裁条款或自愿达成的仲裁协议,按照法律规定对合同争议事项进行居中裁决,以解决合同纠纷的一种方式。仲裁是当代世界各国普遍设立的争议解决法律机制。不过,其成本相对较高。
  4. 诉讼解决
    也就是向法院提起诉讼。该方式通常耗时较长,但费用相对较低。

二、借款合同纠纷管辖法院的确定规则

需注意的是,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一般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若当事人在合同中对履行地点、交货地点未作约定或约定不明确,或虽有约定但未实际交付货物,且双方住所地均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以及涉及口头购销合同纠纷的案件,均不依据履行地来确定案件管辖法院。

三、民间借贷合同被认定为无效的情形

以下情形下,法院会认定民间借贷合同无效:

 

  1. 订立民间借贷合同的当事人不具备相应民事行为能力;
  2. 以虚假的意思表示订立民间借款合同;
  3. 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4.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泗水县”一词属于汉语政区地名,其标准读音为“SìshuǐXian”。它所指代的县级行政区域(地名实体),位于山东省中南部,泰沂山区南麓,泗河上游。地处北纬35°28′~35°48′,东经117°05′~117°35′。东邻平邑县,西接曲阜市,南连邹城市,北靠新泰市,西北与宁阳县接壤。(一)历史渊源泗水县地域历史源远流长,泗水之域有文字记载的历史可追溯到远古。《左传》曰:“鲁有大庭氏之库,泗有居龙之宫”,《通鉴外记》云:“太昊命大庭为居龙氏”。《炎黄氏族文化考》载:“曲阜有大庭氏之库、壤地相接,尤为可证知居龙氏即在泗水一带……今泗水治东南十五里有居龙山即此”。(二)文物古迹1、天齐庙遗址位于泗张镇天齐庙村北。遗址北临深沟,东靠小河,西接丘陵,为一高约7米的台地,南北长80米,东西宽100米。断崖上暴露有灰土及陶片,文化层堆积厚度1.5-2米。出土陶器有泥质、加砂两种,多呈灰色,以绳纹和素面为主,有鼎、鬲、豆、盆、罐等残器;石器有石斧、石锛、石镰等。另外还出土了部分鹿角,是龙山文化及商周文化古遗址。1988年,国家文物局对该遗址进行了发掘。